各院(系)团委(团总支),各学生组织:
为了进一步规范朝晖大学生活动中心场地的使用管理,加强场地使用安全意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场地申请(网上申请,流程见附件一)
1、根据所需设施及人数选择合适场地。舞蹈排练室、合唱排练室、器乐室、民乐室为选修课专用教室,如有使用需求,请与校团委张永联系,联系方式83135171。
2、认真填写活动名称及活动内容,须详细写明活动内容且不涉及任何商业活动。
3、每次活动必须明确相关安全员,除多功能厅、大礼堂外,各活动场地不少于2名安全员;多功能厅不少于4名;大礼堂不少于12名。如有老师参加,则该老师为安全负责人,若无,则申请人为安全负责人。每个安全员需明确各自职责,并填写相关职责及各自联系方式。
4、在填写申请人及联系方式时,最好填写手机号,方便联系。
二、明确场地审批流程
1、场地审批分为初审和终审两个流程,为了不与学校重要活动产生冲突,一般会在活动使用前三天进行审批,如无冲突即审批通过。
2、大礼堂网上申请初审通过后,还须填写《朝晖大学生活动中心大礼堂使用申请表》(附件二),主管活动老师签字盖章,由团委老师终审通过后方可使用。
三、活动场地使用安全
场地终审通过后,主管活动老师在活动开始前应组织相关同学学习《朝晖大学生活动中心场地安全须知及安全员职责》(附件三)及《朝晖大学生活动中心(礼堂)安全防范制度及执行措施》(附件四)。
大学生活动中心各场地可提供设备及容量详见附件五,如有问题请联系:校团委李瑾老师,电话:83135171。
附件一: 大学生活动中心场地申请流程图
附件二:朝晖大学生活动中心大礼堂使用申请表
附件三:朝晖大学生活动中心场地安全须知及安全员职责
附件四:朝晖大学生活动中心(礼堂)安全防范制度及执行措施
附件五:大学生活动中心各场地可提供设备及容纳人数
共青团长安大学委员会
2012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