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团委(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及时发现和树立一批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青年典型,带动和激励更多的团员青年积极投身到建设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社会的伟大实践中,为构建人文西安、活力西安、和谐西安的宏伟目标贡献青春和力量,共青团西安市委、西安市青年联合会、西安日报社、西安人民广播电台、西安电视台决定联合开展第十五届[2009]“西安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现将“西安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就推荐候选人的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年龄要求
第十五届[2009]“西安市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年龄为18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前出生)至39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西安青年。
二、日程安排
第一阶段:候选人推报(2月10日至3月5日
第二阶段:候选人确定(3月8日至3月15日)
第三阶段:考察与公示(3月15日至 3月31日)
第四阶段:宣传与投票(4月5日至4月30日)
第五阶段:人选确定(5月)
三、工作要求
(1)各院(系)团委(团总支)要切实重视“十杰”评选工作,积极稳妥地做好人选推报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办法(见附件1)的要求,精心选拔,仔细考察,确保推荐人选的质量。
(2)各院(系)团委(团总支)要高度重视对“十杰”评选活动的宣传工作,扩大“十杰”在广大团员青年中的影响。
(3)各院(系)团委(团总支)务必于3月2日12:00前将推荐表(见附件2)及所有事迹材料、照片等报至校团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liuyy@chd.edu.cn,所有材料请严格按照评选办法中的要求准备。
附件1“西安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办法
附件2“西安市十大杰出青年”推荐表
校 团 委
200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