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办综合考虑各高校报名人数及学历、专业和就业等情况,确定并下达各高校招募指标,将优先考虑以下毕业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较高学历;农业、林业、水利、医学、师范类专业;服务期意向为2年。
5.选拔上报
(1)7月16日前,各高校项目办根据本校招募指标,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选拔参加本项目的志愿者,在全校公示3天。公示合格后,按统一标准制作入选志愿者的名单和电子档案,报省项目办。
(2)7月19日前,省项目办汇总各高校招募的志愿者名单和电子档案,报全国项目办。
6.审定确认
(1)签定协议。7月24日至8月2日,按照全国项目办审定的志愿者名单,省项目办与志愿者、志愿者毕业学校项目办签定三方协议(志愿者不在学校所在地的,可采用传真方式签定协议),协议签定后,向志愿者发确认通知书(可邮寄)。
(2)8月5日前,省项目办将汇总协议签定情况报全国项目办,全国项目办确定正式入选的志愿者名单并公布。
7.落实服务岗位
(1)8月8日前,省项目办向服务县项目办提交派遣的志愿者名单及有关情况。
(2)8月14日前,服务县项目办根据志愿者具体情况,确定具体服务岗位并报省项目办。
(3)8月16日前,省项目办将志愿者具体服务岗位汇总后报全国项目办。8月20日前,全国项目办在有关网站上公布。
(五)志愿者培训及上岗
1.培训地点、时间:7月15日前,省项目办确定志愿者培训报到具体地点、联系方式,并报全国项目办,培训时间原则上安排在8月26日至30日(5天)。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件,参加由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
2.培训主要内容
(1)政治思想教育和志愿服务理念培养
(2)志愿服务管理条例、相关政策和注意事项介绍
(3)志愿者典型事迹介绍
(4)服务岗位(教育、卫生、农技、扶贫等)技能培训
(5)青年中心及基层青年工作介绍
(6) 服务地风土人情及健康保健知识介绍
3.培训要求
培训采用生动感人、丰富多采的形式进行,志愿服务理念的培训统一使用全国项目办编印的培训教材、宣传片。
4.培训结束后,省项目办统一组织志愿者进行体检。 同时,按照《中国青年志愿者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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