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精神,特制定陕西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2003年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我省计划招募500名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应届毕业生,到宝鸡、咸阳、铜川、延安、安康等市贫困县的乡镇从事为期1-2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志愿者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和流动就业。
二、主题口号
到西部去,把青春献给西部大开发
三、工作步骤
(一)统一部署、明确职责
6月12日,组织陕西团省委、省教委负责同志,西安和咸阳地区高等学校党政负责同志、就业指导中心负责人、团委书记参加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联合召开的网络视频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工作。
(二)建立组织实施机构
1.6月11日前,成立陕西团省委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领导小组并确定办公室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名单。
2.6月12日前,完成对各工作组的职责分工。
3.6月13日前,由团省委和省教育厅(教委)联合成立陕西省领导小组和项目办,并将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全国项目办。
4. 6月13日前,各高校团委和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联合成立学校项目办,并将名单及联系方式报省项目办,经省项目办汇总后报全国项目办。
5. 6月15日前,各服务县成立县领导小组,县团委、教育局及有关部门联合成立县项目办,并将名单及联系方式报省项目办,经省项目办汇总后报全国项目办。
各级项目办设在团组织,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明确计划派遣名额和落实志愿者服务地
我省拟派遣志愿者500名,服务地为宝鸡、咸阳、铜川、延安、安康等市贫困县的乡镇。
1.确定名额。全国项目办根据西部地区需求、服务基本条件确定今年计划派遣到各服务省的志愿者名额。
2.确定服务县。6月15日前,根据我省贫困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服务县并上报全国项目办。为便于集中管理,形成规模效应,派遣到每个服务县的志愿者在50人左右。
3.公布服务县。6月16日前,由全国项目办汇总整理服务县名单,经全国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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