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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3年长安大学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9-11

各院(系)团委(团总支):
    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文件、《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第十五届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2012]15号)和《关于做好长安大学2013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做好第十五届研究生支教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名额
    今年我校研究生支教团招募名额为8名,由教育部专项下拨,不占用学校推免计划。
    二、组织机构
    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成员由教务处、研究生部、学生处、团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团委。
    三、招募条件
    拟推荐第十五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长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教字[2007]216号)中的基本推荐条件;
    (二)本专业文化课加权总成绩排名前25%的优先推荐;原则上重修学分在3学分以下或不超过一门课程,且重修成绩及格;外语成绩须达到推免要求。
    (三)具有学生干部经历者优先考虑。学生干部任职时间不少于一年,工作成绩突出;
    (四)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者优先考虑。如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奖励者(集体奖励为主要参与者);
    (五)具有较高政治思想素质、较强专业能力,热爱志愿服务事业和教育工作,能够胜任支教服务设定的教学工作;
    (六)身体健康,符合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和支教工作体检要求。
    四、选拔程序
    (一)申报者在申报时须提交:1、书面申请书一份;2、2012年9月前大学学习成绩单一份(加盖教务处公章);3、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4、《长安大学2013年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经审查材料不实者取消资格;
    (二)各院(系)推荐人数不限,在各院(系)推荐的基础上,由校团委进行资格审查、考核,按1:1.5推荐候选人;
    (三)经学校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推荐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领导小组审定;
    (四)按照研究生支教团的相关体检要求进行体检。
    (五)被确定为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取得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后,须签订《招募协议书》,保证为期一年的支教工作。
    (六)申请者须征得家长同意,获得候选人资格后,须有家长书面证明。
    五、相关政策和保障措施
    (一)免试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均录取在本校,录取专业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
    (二)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在服务期间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一年,党团组织关系转到服务地党团组织;
    (三)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支教期间生活补贴、交通补贴、保险、工龄等按团中央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四)志愿者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享受服务期为1年的有关鼓励政策。考核不合格,则取消推免生资格。
    六、报名时间
    2012年9月17日12:00前将报名相关材料交至校团委办公室,并将《长安大学2013年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至twbgs@chd.edu.cn,逾期无效。
    地点:校本部北院教学区教学主楼二楼西侧校团委办公室/渭水校区朝晖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校团委办公室
    联系人:刘艳艳
    联系电话:82334068
    附件:1.长安大学2013年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报名登记表
                2.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第十五届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


校  团  委   
教  务  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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