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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优秀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6-21

各学院、体育系:
    为了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帮助大学生更好地了解政府机关为民服务的措施和流程,了解社情民情政情,引导大学生开阔视野、经受锻炼、增长才干,毕业后更好地走向社会、融入社会、服务社会,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建立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制度。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2年7月16日—8月16日,见习时间一个月。
    二、见习岗位和人数
    见习人数3人,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省扶贫办)、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1人。
    三、遴选原则和条件
    (一)遴选原则:自愿报名,择优选定。
    (二)遴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积极,政治立场坚定。
    2、我校全日制大二、大三本科生。
    3、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成绩优良,富有社会责任感,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综合素质较高。
    4、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任何处分。
    5、优先推荐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学校学员。
    6、能够保证见习期间的工作时间,自始自终参加见习工作。
    四、有关事项
    1、见习大学生参与见习单位机关事务、开展调查研究等日常管理工作。
    2、不安排见习大学生代表单位处理重要公务,不安排见习大学生传送或阅览涉密文件,不安排见习大学生参加者接待、庆典等活动。
    3、参照毕业大学生就业见习补助标准,给予见习大学生适当的生活和交通补助。
    4、学校为每名见习大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5、见习大学生做好见习纪律、交通安全、保密要求的学习。
    五、见习考核
    见习结束前,每名大学生完成一份1000字以上的总结报告,并上交见习单位。见习单位根据大学生工作表现出具鉴定材料,工作办公室对顺利完成见习工作的大学生发放证书。
    六、有关要求
    1、各院(系)团委(团总支)按要求推荐1-2名表现优秀、成绩优良的大学生参加见习工作。
    2、2012年6月28日下午6点前将《长安大学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申请表》(见附件)交至校团委社会实践指导部(渭水校区朝晖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电子版发送至:zwh1123@chd.edu.cn。联系人:郑玮华,联系电话:83135153(82334065)。

    附件:长安大学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申请表


                                     学生工作部
                                     校  团  委
                                     201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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