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团委(团总支):
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是团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学年是共青团健全基层组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加强团员意识教育的重要时机,为了做好2011级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及新生团支部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院(系)团委(团总支)要在准确落实新生团组织关系是否齐全的基础上,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统计好新生团员人数,指导组建新生团支部。同时,认真填写《长安大学2011级新生团员花名册》、《长安大学2011级新生团情统计表》(盖章报送校团委备案),于9月29日之前完成信息统计与上报工作。
二、实施步骤
1、新生团员入学后,以团支部为单位将新生团员证收齐,填写《长安大学2011级新生团员花名册》,各院(系)团委(团总支)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校团委不对团员个人办理。
2、新生补办团员证统一安排在10月11日、14日下午3:00—5:00在渭水校区进行,各院(系)团委(团总支)须汇总统计,加盖各院(系)团委(团总支)公章,团员证应填写完整,准备一张近期一寸黑白或彩色免冠照片。
3、新生团员在原学校没有办理转出手续的,则不予办理转入手续。入校后6个月内尚未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又无正当理由,则视为自动脱团。
4、新生组织关系转接中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办法
(1)有团籍档案无团员证者,由团委给予补办团员证并转入组织关系。
(2)有团员证而无团籍档案者,同意转入组织关系,但要让该生毕业学校尽量找回团籍档案或让该生毕业学校补填团籍档案。
(3)无团籍档案又无团员证而只持组织关系转出证明者,团总支要慎重对待,认真查找分析其有关档案,经调查认为确系团员者,要让该生毕业学校尽量找回团籍档案或让该生毕业学校补填团籍档案,同时团委给予补办团员证并转入组织关系;情况不明或确认有做假嫌疑者一律视为非团员。
(4)无团籍档案、无团员证更无组织关系转出证明而自称团员者,各院系要从严把关,原则上一律视为非团员。
(5)新生组织关系转入结束后,各院(系)团委(团总支)要填报《长安大学2011级新生团情统计表》、《长安大学2011级新生团员花名册》,于9月28日、29日上交校团委,纸质版盖章报送校团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zttr@chd.edu.cn。
5、团籍档案的归档管理
新生的团籍档案由各院(系)团委(团总支)归档,放入学生档案统一管理。要求在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分支部做好归档工作,同时在团员毕业前一个月做好团籍档案的转出工作。
三、新生团支部建设及团干部的设置说明
(一)新生入学后,团总支要全面了解、掌握新生党、团员的情况。
(二)团支部的建立与支委会的产生:团员在3人以上的班级可建立团支部。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团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1年,改选一般在学期末进行。支委会一般由3-5人组成,设书记、组织与宣传委员、科技与实践委员等,根据需要可以设其他委员。支委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中心工作和重大问题的决定必须由支委会乃至团支部大会集体讨论,日常工作则各负其责。
团支部可设若干团小组,团小组由团员3人以上组成。团小组长主持团小组工作,团结全组团员执行支部决议,完成支部分配的任务,关心团小组内团员青年的学习、思想、生活、工作情况,及时向支委会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向团支部推荐发展对象;收缴团费等。
团总支要组织新生团干部学习团章及有关工作制度,明确各项工作职责。
附件1团支部的主要工作介绍
附件2长安大学2011级新生团情统计表
附件3长安大学2011级新生团员花名册
校 团 委
201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