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营造良好的校园技术创新和科技创业环境,增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搭建学生创业风采平台,经研究,在全校上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之际,举办长安大学第六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以下简称竞赛)。现将竞赛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
营造创业氛围,发掘创业人才,树立创业精神,提高创业能力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长安大学第六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组委会。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任组委会主任,由教务处、学工部、科技处、社科处、校团委、汽车学院等部门构成成员单位。名单如下:
主 任:白 华 刘建朝
副主任:张骞文 魏 朗 肖润谋
成 员:徐 岳 田新民 贺栓海 王建伟 张 侠 刘浩学 余 强 胡大伟 张增社 李都厚
秘书处:郑玮华 张 健 曹仁磊
竞赛组委会负责竞赛活动的领导和协调工作,教务处负责参赛学生的学籍审查,学工部负责参赛学生的奖励,科技处、社科处负责学生科研项目的立项审查,校团委、汽车学院负责竞赛过程的各项组织工作。
三、参赛对象
凡在我校2009年7月1日前在册所有学生(包括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和硕士、博士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参赛团队一般由3-7名同学组成,自行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业计划小组。
四、参赛作品要求
(一)参赛者的参赛作品应该是针对一项发明创造、技术专利或服务。具体来源有:参赛小组成员参与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或课外制作;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此种情况下,参赛小组须向组委会提交具有法律效应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引用其产品;或是一项可能研究发现的概念产品或服务。
(二)参赛小组应在广泛进行市场调研、认真进行企业分析的基础上,完成一份把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完整、具体、有实施可能的创业计划书。同时创造条件,吸引风险投资家和企业家注入资金,推动创业计划走入市场。
(三)所有完成的创业计划书要求报送文字版和电子版。
五、竞赛程序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2009年6-7月。
各学院把本次竞赛的相关事宜在本学院内进行广泛宣传,并重点动员相关的优秀学生和指导老师积极参加;
(二)报名立项阶段:2009年10月10日-15日。
各学院组织学生进行科研项目的申报、论证、评审、立项、指导等工作,并填写长安大学第六届“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作品登记表》和《参赛作品题目与简介汇总表》,交各学院团委负责老师收齐,请于2009年10月18日前将电子稿形式发送至汽车学院团委信箱qctw@chd.edu.cn。
(三)作品申报阶段:2009年11月25日-30日。
1、由团队负责人填写《长安大学第六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申报书》,并在团队负责人所在学院团委加盖公章后,交团队负责人所在学院团委于2009年12月4日前统一报送竞赛组委会秘书处进行资格审查。
2、提交内容:《长安大学第六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申报书》、《创业计划书》、《创业计划书提纲》。
3、竞赛组委会秘书处对参赛作品题目与作品简介进行审核,提取其中立意新颖、有发展潜力的作品项目进行重点跟踪、资助。
(四)作品评审阶段:2009年12月7日—20日。
竞赛组委会提请评审委员会对各参赛作品进行最终评审,并对优秀作品提出详尽的进一步修改意见;
(五)作品决赛阶段:2009年12月25日—26日。
竞赛组委会组织决赛答辩,根据评审委员会意见,确立获奖作品名单。
六、参赛作品评审与奖励
1、评审委员会将通过预赛、复赛、决赛三轮评审,最后确定获奖作品名单。本次竞赛将分设金、银、铜奖,并对竞赛组织工作较好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2、对参加国家级、省级“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并获奖的学生,优先推荐参加社会和学校奖学金的评选。对参加国家级“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作品竞赛并获奖的本科生根据学校有关文件享有优先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3、对本届竞赛中的获奖作品,学校将择优推荐参加省内外各级创业类竞赛。
七、工作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结合本院系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同时要大力宣传、广泛动员,使更多的学生了解并参与到竞赛活动中来。
2、各院系应以暑期社会实践为契机,与本次竞赛相接轨。鼓励学生利用暑期社会实践来开展与创业创新相关课题的市场调研等实践活动,校团委将给予经费资助支持。
3、各院系要在总结长安大学第六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基础上,挖掘其中优秀作品,帮助市场推广潜力的作品做好转型工作。
八、竞赛组委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竞赛组委会秘书处设在汽车学院
联系电话:83135206(渭水校区) 82334068(本部)
地址:渭水校区3#楼汽车学院办公室
附件1:长安大学第六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登记表
附件2:长安大学第六届“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作品申报书
附件3:长安大学第六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的竞赛时间表
中共长安大学委员会
200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