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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第八届大学生科技节总结与表彰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4-20

各院(系)团委(团总支)、各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各学生社团:

    为激发广大学生弘扬科学精神、参与学术科技活动的积极性,为广大学生提供锻炼自我、展示自我、完善自我的平台,提升我校大学生科技创新能力,营造良好的校园科技文化氛围,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我校于2008年10月至2009年4月举办了长安大学第八届大学生科技节。在科技节各项活动的开展过程中,各单位给予了高度重视,广大学生积极参与,保障了各项活动的圆满举行。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校团委决定开展科技节总结与表彰工作,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总结

   (一)各单位对开展的科技活动进行总结,提交总结材料并填写总结表(见附件1)。承办或主办校(院)竞赛类活动的请报送获奖结果(注明活动名称、活动级别、获奖奖项、作品名称、获奖者姓名、学院、学号)(见附件2)。

   (二)总结范围

1、校级重点活动 

(1)长安大学第五届研究生学术年会
(2)长安大学第六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3)长安大学第二届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
(4)长安大学工业品外观设计大赛
(5)长安大学物流设计大赛
(6)长安大学第八届电子设计竞赛
(7)长安大学软件设计大赛
(8)长安大学首届大学生结构力学竞赛

2、院系精品活动

(1)第三届交通知识竞赛
(2)“公路讲坛”专业知识系列讲座
(3)长安大学汽车创意设计大赛
(4)“创业杯”科技创业设计大赛
(5)材料学院第一届科技文化周
(6)科技外文翻译大赛

3、科技社团活动  

(1)“科技与我同行”手机与科技主题系列活动
(2)“变废为宝”创意活动
(3)网页设计、图形图像设计、FLASH动画设计大赛
(4)全国第四届ITAT教育工程就业技能大赛长安大学选拔赛
   
    二、评选奖项及条件

   (一)优秀组织单位

    1.评选范围:各院(系)团委(团总支),各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各学生科技类社团。
    2.评选条件:积极申报、组织开展科技活动,宣传有力、总结及时,很好地调动和凝聚了本组织的力量,创新性地推进了科技活动的深入开展,在全校范围内形成了一定的影响。

   (二)优秀工作者

    1.评选范围:所有参与科技节活动的学生
    2.评选条件:积极参与策划、组织科技节活动,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创新精神,对活动的顺利开展做出了贡献。
   
    三、评选办法

    各单位自行申报优秀组织单位并推荐本单位的优秀工作者。各奖项的申报与推荐要求具体如下:

   (一)优秀组织单位

    提交优秀组织单位申报表(见附件3)

   (三)优秀工作者

    各单位名额分配表和优秀工作者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对科技节过程中开展的各项活动认真总结,在深入总结的基础上开展申报工作,把申报、评选与开展大学生科技节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认识到评选机制的建立是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切实推进我校以科技节为载体的校园科技活动的繁荣发展。
   (二)各单位的申报材料要准确、客观,突出数据资料,凝练工作思路、活动措施和取得成效。
   (三)各单位要全面了解情况,对评选和推荐工作严格把关,形成正确的导向,激励和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为下一届大学生科技节的开展奠定基础。
   (四)所有材料提交一份纸质版到校团委办公室(校本部北院),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twkjb@chd.edu.cn
    截止时间:2009年4月24日12:00,联系人:郑玮华、佘磊磊,联系电话:82334065。

附件:第八届大学生科技节活动总结表
          第八届大学生科技节活动获奖情况汇总表
        第八届大学生科技节优秀组织单位申报表
        第八届大学生科技节优秀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校 团 委
2009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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