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杨凌示范区)团委,省直各团工委,各高校团委:
为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引导我省广大青少年紧跟时代步伐,激励青少年积极投身创新型国家建设,激发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培养创新人才,推动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全国学联、全国少工委决定开展第五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推荐我省参加本次活动候选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面向全日制在校学生个人设奖,2008年度全国共奖励100人(含港澳地区5人左右,具体评奖办法另行规定),设研究生(占20%)、大学本专科生(含高职,占35%)、高中生(含中职,占25%)、初中生(占10%)、小学生(占10%)五个组别。研究生和大学本专科生获奖者每人颁发奖学金20000元,中、小学生获奖者每人颁发奖学金5000元,同时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
二、推荐标准
“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的推荐标准是: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热爱科学、乐于探究、积极实践、勇于创新;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显示较大潜力。被推荐人的年龄不超过28周岁。
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对具备下列条件的候选人予以优先考虑:“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系列竞赛中特等奖获得者;在国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或论文被SCI收录者;学术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推广价值,或应用于实践领域产生显著社会经济效益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未来杯”全国中学生创意设计竞赛、中国少年儿童海尔科技奖、“明天小小科学家”等活动中表现突出者;在其他国内外科技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三、推荐方式
“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采取组织推荐和社会推荐相结合、以组织推荐为主的方式进行,由各地市级团组织统一协调。候选人可由市级团委统一组织推荐,也可由国内科技教育领域的权威专家联名推荐。组织推荐的基本程序是:学校党团组织审核推荐;市级团组织审核推荐。社会推荐的基本程序是:专家老师联名推荐;市级团组织认定推荐。各市级团组织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后,通报候选人所在单位及有关组织,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
四、推荐名额
第五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陕西候选人实行差额评选。各市团委、省直各团工委推荐中小学候选人1名,各高校团委推荐大学本专科学生或研究生候选人1名。团省委最后在各市团委、省直各团工委、各高校团委推荐的基础上,向团中央大赛组委会推荐我省候选人。曾获“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者不再推荐。
五、推荐材料及要求
候选人按要求提交第五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候选人推荐申报表(见附件1),并按附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材料用A4纸大小复印,加盖学校公章,附在推荐申报表后。申报材料报送一式2份,推荐申报表电子版统一寄送至评委会办公室电子信箱。
六、推荐时间
请各推荐单位于2008年9月20日前将候选人申报材料报至团省委学校部。
联 系 人:辛磊、王茜
电 话:029-88412074、88412015(传真)
电子邮箱:163xxb@163.com
地 址:西安市红缨路158号团省委学校部
邮 编:710068
七、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评选表彰是共青团、青联、学联和少先队组织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的重要活动,各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2、严格程序,公开公正。各推荐单位要严格依照评选标准和申报程序组织申报,确保把最优秀的候选人推荐上来,严禁弄虚作假。每级推荐单位在推荐前均须在本单位范围进行3个工作日以上时间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公示表(见附件2)上报。
3、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要积极协调新闻单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推荐、评选、公示等过程和青少年科技创新先进典型事迹的宣传力度,使推荐工作成为一次教育过程,激励广大青少年善于钻研、勇于创新、全面发展。
附件:
1.第五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候选人推荐申报表
2.第五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陕西候选人推荐公示表
团省委学校部 省学联秘书处
2008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