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专业可兼报(不超过两个专业)。
3、考生服装道具自备,书法类考生自备书法用具及纸张。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一律采用考点面报,不接受函报。外省考生请直接到我校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时间: 2007年12月24日至30日,考生直接来校索取或从网上下载《报名表》
3、报名手续:考生将《报名表》、身份证及获奖证书、等级证书的复印件于报名时一并送交至我校团委,考生需准备两张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贴于《报名表》上,另一张用于制作准考证。
报名表可在http://www.changanyouth.chd.edu.cn下载
4、报名地点:长安大学校团委办公室(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 长安大学校本部行政楼一楼)
四、考试安排
所有参加我校艺术特长生考试的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我校发放的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长安大学参加测试。两证不全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1、测试时间:2008年1月5—6日
2、测试地点:
长安大学校本部东院教学区(原雁塔校区) 雁博园四楼大学生多功能厅
地 址:西安市雁塔路南段126号长安大学校本部东院教学区
(大雁塔北广场向北300米路西)
3、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我校将颁发《长安大学2008年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合格证》。
五、说明
1、 专业考试:考生参加长安大学组织的专业考试。我校将依据艺术特长生专业考试综合成绩确定艺术特长生人选并颁发专业合格证。
2、如考生所在省级招办组织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的,考生还须取得省级招办颁发的专业测试合格证。
3、所有获得我校合格证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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