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是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艺术特长生资格的高校之一。为推进我校大学生素质教育,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2008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特长生。
一、报考条件
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思想素质好、成绩优良,在器乐、声乐、舞蹈、书法等方面有突出特长者。
二、招生专业及有关要求 1、器乐
专业名称: (1)西洋乐器: 小号、长号、次中音号、圆号、长笛、短笛、单簧管、双簧管、萨克斯、打击乐 (2)民族乐器:二胡、大阮、中阮、扬琴、琵琶、唢呐、笛子、古筝、大提琴、贝司、打击乐 具体要求:用五线谱按固定唱名法顺畅识谱,懂得基本乐理,个人演奏水平能够达到或接近业余考级最高级。
测试内容:练习曲、乐曲各一首;视唱,模唱;试奏。
2、舞蹈
专业名称:民族舞、现代舞
具体要求:考生须有一定年限的舞蹈基训经历,舞感优良,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擅长表演。身高要求: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 测试内容:成品舞蹈一个;形体测试;现场模仿。
3、声乐
专业名称:美声、民族、通俗 具体要求:懂乐理,识谱,乐感好,音色纯正,有效音域为小字一组C音至小字二组A音,能够担任独唱,五官端正,擅长表演。身高要求: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
测试内容:中外歌曲各一首(外文需唱原文);视唱、模唱;
4、书法
专业名称:书法类:楷书、隶书、行书、草书。
具体要求:考生须有若干年限的书法功底。
测试内容:书法类考生当场测试书法。
备注:1、声乐、器乐类考生须参加视唱练耳测试。
[1] [2] [3]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