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 > 实用文档 > 合同范本 >

劳动合同范文(3)

2015-04-15 22:09  来源:长安青年网(http://www.changanyouth.cn/)  字号:T|T

劳动合同范文(三)

甲方(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组织机构代码:□□□□□□□□□□□□□□□□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方因生产经营(工作)需要与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续订)如下条款,用书面劳动合同形式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为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期   年,其中试用期    个月。合同期满,合同终止。如甲方生产经营(工作)正常,双方都能认真履行劳动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内可以办理劳动合同续订手续。

2、本合同期限为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终止。

3、本合同期限为完成                    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该任务结束时终止。

4、乙方属初次录用的,在本合同期内试用期为   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或短于3个月期限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经营(工作)需要,安排在          (   部门、   科室、  车间、    班组)为              (   职务、   工种、   岗位)工作。主要生产经营(工作)任务是:              ;劳动定额是:             ;质量要求是:              ;工作地点是:                 。     甲方因生产经营(工作)变化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生产经营(工作)任务。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岗位(职责)责任书》,作为《劳动合同书》的附件。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根据其所在岗位要求,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相应的定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2、除《劳动法》规定不受限制的情形外,甲方因生产经营(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并按规定标准给予补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资。且日加班不超过3小时,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

3、乙方在职期间,甲方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生育假、探亲假、婚丧假、工休假等节假日安排乙方休假。

四、劳动报酬

1、甲方按本单位(学徒工□、熟练工□、生产□、营销□、技术□、管理□、       )岗位系列的工资标准,按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 、技能工资□、        工资的标准,用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乙方本人。每月现定为       元,并每月按乙方         工资的     %增发         性补贴。

2、乙方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低于江西省人民政府规定的        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且不低于甲方与工会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工资集体协议的规定。乙方享有与甲方其他职工同样晋升、调资的权利。

4、乙方的奖金、津贴、补贴按有关规定执行,加班工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江西省工资支付规定》等有关规定支付。

5、

6、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在合同期内,甲方每月按乙方工资总额的   %(其中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每月按本人工资   %(其中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   %)缴纳社会保险费,由甲方在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2、在合同期内,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其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时间长短确定医疗期,具体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乙方的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医疗待遇按江西省有关规定办理。

3、在合同期内,乙方因工或因病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遗属补贴,按国家和江西省有关规定办理。

4、

5、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必须按乙方所任工作需要,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的工作场地、生产工具、材料、安全保护设施、防护用品、卫生条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乙方,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有权拒绝执行,并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七、劳动纪律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法规、规章、政策,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等手段致使甲方签订或变更的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五)甲方因下列情形之一,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后,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六)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外,其他情形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在试用期内的应当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听取工会意见。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按照本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条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本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条款第(七)项第1、4、5、6款终止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计算。月工资按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乙方月工资高于甲方所在设区市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甲方维持或提高劳动条件续订,乙方不同意续订而终止劳动合同的,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照上述约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年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2008年1月1日之前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按照当时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因甲方生产经营(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约定以下事宜:

1、甲方因生产经营(工作)需要,使用专项培训费用     万元,送乙方到                 参加专业技术培训,培训结束后,乙方同意为甲方服务     年。乙方若违反服务期限约定,应当按专项培训费用总额与服务期限平均,逐月递减支付未履约期限的违约金。

2、乙方(仅限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在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到与甲方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竞业限制的范围为         ;地域为         ;期限为   年   个月(不得超过二年)。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甲方按        元/月,每月给予乙方经济补偿;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总额    万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

4、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和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如果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劳动者)签字: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相关文章
“一路向宁”先锋队西海固调研侧记——脱贫攻坚路上的涅槃影像

“西海固”,一个苍茫、坚硬而又炽烈的名字,1972年被联合国称为最不适宜人类居住的地区之一,贫瘠的自然条件和匮乏的物质资源导致了其特殊的生态贫困,形成了少数民族集中连片特困区。“西海固…[阅读]

李永鼎:做创新港的思政先锋

李永鼎,陕西榆林人,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现任西安交通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研究生辅导员、院团工委书记。荣获“西安交通大学2020年度优秀研究生教育工作者:优秀研究生辅导员…[阅读]

理学院成功举办第十届创业先锋挑战赛选拔赛

2019年10月13日19:00,理学院科技创新创业协会于WM1213顺利举行第十届创业先锋挑战赛理学院选拔赛。理学院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张丽菁,理学院本科生兼职辅导员马志华,2018届理学院科协主席张斐,2…[阅读]

理学院举办第九届创业先锋挑战赛院赛

2018年10月17日19:00,理学院科协在WM1104举办创业先锋挑战赛理学院院赛。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周天涯、本科生兼职辅导员李知恩、2017届科协主席秦志伟、2018届科协主席张斐,副主席武霞、杨天臣担…[阅读]

理学院研究生党员先锋队开展“走进本科生”首场见面交流会活动

为进一步推进学院研究生党员先锋工程的落实,充分发挥研究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我院研究生与本科生之间的交流,提高本科生对专业学习的兴趣和专业科研的了解,学院研究生党员先锋队于2017年…[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