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施工合同(3)
安全施工合同(三)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200 年 月 日
为了更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做到: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进一步加强对施工、生产过程中安全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确保广大职工的生产和施工安全,确保施工环境安全,为明确双方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事项协商一致,并订立本协议,以并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
乙方: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安装点数:
3、安装范围:
二、 双方各自责任:
(一)、甲方责任:
1、 认真贯彻国家及省、市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法规及条例,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 认真贯彻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标准化、系统化管理,坚持安全生产责任制。
3、 对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提供合格的安全防护材料,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4、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5、 配合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二)、乙方责任:
1、 认真按照国家及省、市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法规及条例内容执行并落实。
2、 落实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 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并与职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合同以提高职工安全意识,明确安全事故责任。
4、 做好各项安全生产施工方案及技术交底工作,施工安全用电、机械设备、脚手架等施工安全及安全操作规程、注意事项等。收集整理好安全资料、安全日志。
5、 对特殊工种、特种作业人员做到定人、定岗,并持合格的操作证上岗。
6、 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 事故处理:
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公司主管部门,同时按照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办理、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 甲、乙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壹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