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屋出租合同书(2)
个人房屋出租合同书(二)
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签订以下合同:
一、 甲方将*区*楼*单元*层楼*户*室*厅房租给乙方使用,使用方式为租赁。
二、 甲方租房每 月预付租金 元。
三、 出租时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 乙方交规定租金上房后,不得在房内做违纪违法事情,否则,责任自负,乙方外界债权债务与出租方无关,要服从住地各行政级管理。
五、 在合同期内,每次预付房租需提前10天,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六、 乙方在租房期间相应的水、电、煤气、暖气、闭路、卫生等外界收费,由乙方自负。按每月交费的项目,由于乙方滞交的罚金由乙方在租房到期前交齐。
七、 乙方在承租期间,要爱护房屋及物品,损坏要按价加倍赔偿。
八、 除政策性或不能抗拒的原因,甲乙方不得变更合同。
九、 若需要改合同,需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甲乙双方协商,意见统一后执行,否则,造成损失赔偿。
十、 双方验表:上房时水表 方,电表 度,煤气 方。签合同以前各种费用甲方付。合同生效后需交押金 元。
本合同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手印): 电话:
乙方签字(手印): 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