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库租赁合同(3)
车库租赁合同(三)
甲方 :
乙方 :
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订立以下车库租赁合同,供双方遵守。
①甲方同意将所拥有的位于 车库出租给乙方使用。
②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③甲方因其他原因需收回车库,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接受搬
④乙方租用车库的年租金 元整,大写:
⑤付款方式:该车库年租赁费 元整,乙方须一次性交付,合同生效。
⑥该车库只能停放车辆、堆放杂物使用。乙方应保护车库内一切设施,不得擅自改变车库结构,不得转租。因管理不善发生跑水,火灾及人为损坏或违法行为,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此时甲方有权收回车库。
⑦租房期间发生电费由乙方负责。乙方须按时缴纳租赁期间的电费,否则由此引发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⑧乙方中途退租,甲方不退租金。
⑨承租期满,乙方应完好无损交还车库。如需续约,须由甲方依据市场行情重新确定租金。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