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合同书(3)
房屋出租合同书(三)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电话号码: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电话号码: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坐落在 的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装修及设备情况: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12个月,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此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租金、交纳期限和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年租金 元,计人民币(大写) ,交纳方式为整年支付。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
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乙方应当积极配合。
第五条其他约定
1.乙方不得私自将房屋转租他人,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2、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暂住区域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交纳水、电、收视、物业费、取暖费等费用。乙方的民事纠纷均自行负责。
3、乙方如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乙方负全责。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4、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承租权。
第七条甲方收乙方押金 元,乙方退房时,结清水、电、气费,交还钥匙后,由甲方退还乙方押金 元。
第六条免责条款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宜
1.
2.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1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动作废。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