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广告合同(3)
电视广告合同(三)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之有关划定。经甲、乙双方友爱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发布网络广告,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网络广告发布地位:乙方网站: 位置 。
二、网络广告发布尺寸: 像素× 像素。
三、网络广告发布形式: 静态 动态
四、网络广举报布时光: (月/年),即从广告发布之日起。
五、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任务:
1、甲方指派专人代表甲方全权负责此项网络广告发布工作;
2、甲方为乙方提供网络广告的相关背景图片材料和数据;
3、甲方对“初稿”提出审定意见;
4、甲方对本网络广告内容负责,内容必需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国度相干法律法规。否则,造成的成果由甲方负责;
5、乙方向甲方提交网络广告初稿1份及电子浏览文件1份;
6、乙方依据甲方的鉴定看法进行修正,并向甲方供给宣布稿及电子阅读文件;
7、乙方获得甲方在发布稿上签字批准后在网上发布;
8、乙方有权审查甲方的广告内容跟表现形式,对不合乎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示情势,乙方可请求甲方做出修改。
六、责任罢黜:
1、因天然前提(战斗、机房停电)等导致乙方服务器不能正常运行;
2、因政府行政行动导致乙方不能开放服务器;
3、因互联网灾害,中国、美国等互联网通信提供商起因导致乙方服务器不能畸形接入;
4、因乙方操作平台及利用软件原因导致乙方服务器暂时性不能正常运行;
5、因乙方网站遭受不法攻打导致服务器常设性不能正常运行。
基于以上原因,导致乙方网站不能正常运行,乙方不承当任何法律上和其它方法的义务。
七、用度结算:
1、本次网络广告费 元(大写国民币 元整)
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付清全体款项。
八、本合统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附件合同附件及合同文本存在等同的法律效率。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 乙方: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联系电话: 接洽电话: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