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煤购销合同(2)
原煤购销合同(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理,合法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自愿把3万吨原煤卖给乙方,价格为390元/吨(叁佰陆拾元每吨)带全票,并且保证此煤属自己所有,与他人无任何纠纷。
2、乙方需分两次付清煤款,每次付给甲方一万五千吨煤款。
3、原煤由乙方自行负责运输,因运输而发生的任何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
4、 原煤由乙方自行化验,甲方不承担质量风险。
5、在合同履行期间,若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政行为导致合同延缓履行或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若无法解决,甲方退还乙方的煤款。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如有一方违约,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