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同推进安康市汉江水质司法保护工作的意见》正式发布
(见习记者 贺珍珍 通讯员 钱月娟)6月5日上午,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安康铁路运输法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关于协同推进安康市汉江水质司法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安康市汉江水质保护条例》颁布实施后,全市法院系统首份关于汉江流域水质司法保护的专项协作协议。
据悉,该《意见》是我市法院系统首份关于汉江流域水质司法保护的协作协议,由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制定。《意见》全文共三章十五条,以依法保护、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系统修复、高效务实为原则,围绕提高政治站位、优化案件质效、加强机制建设等层面进行细化规定。明确安康两级法院与铁路运输法院将在诉源治理、行政审判、民事审判、刑事审判、审执协作等5个方面强化协作、持续发力,妥善处理汉江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以及不同地区、行业、部门间利益关系。为推动当下治与长久立有效衔接,安康两级法院与铁路运输法院将围绕强化府院联动、立案协调、司法引导、信息共享、舆论宣传、问题研讨、生态修复、基层实践等8个方面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未来,安康两级法院与铁路运输法院将进一步完善地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工作架构,通过点线面结合,破除条块分割弊端,对涉及汉江流域保护的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系统设计,以零容忍态度,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将流域治理、空间管控、整体保护理念贯穿司法审判全过程,为建设汉江流域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核心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