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纵向综合补偿
日前,记者从陕西省发展改革委获悉:今年,陕西省发展改革委、陕西省财政厅进一步加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纵向综合补偿力度,提高补偿标准、扩大补偿范围,提高基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资金保障能力,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筑牢秦岭生态安全屏障。
据了解,实施秦岭生态保护纵向综合补偿是陕西省树立“谁保护、谁受益”鲜明导向,调动各方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积极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陕西的重要举措。2022年,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制定印发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纵向综合补偿实施方案》。
近日,陕西省发展改革委(省秦岭办)对陕西省涉秦岭39个县(市、区)、6个高新区(示范区、生态旅游区)2022年度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进行了综合考评测算。陕西省财政厅依据测算结果,按一档500万元、二档300万元、三档200万元给予18个县区差异化补偿,共落实补偿资金6000万元。补偿资金将由各县区政府自主用于辖区内水源涵养、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植被恢复等有关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系统监测、维护、修复及其综合管理工作的项目建设。
杨晓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