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确保今年脱贫人口就业规模稳定在36.5万人以上
(通讯员 张兆群)近日,市人社局、市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进一步部署做好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稳岗就业工作。
《通知》提出,要按照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保重点的要求,推动全市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就业规模不低于36.577万人,将4个国家和1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全市各个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作为重点地区,聚焦尚未外出务工脱贫群众、雨露计划毕业生群体、返乡回流脱贫劳动力、无法外出务工的脱贫弱劳力和半劳力等重点对象,不断拓展脱贫人口就业渠道,积极落实各类补贴政策,大力支持多业态创业,全方位提升就业技能,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失业返贫的底线。
《通知》明确,加大有组织劳务输出转移就业,通过合理设置就业服务点,深化劳务协作,实施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努力促进脱贫人口外出务工。发展县域富农产业促进就业,充分发挥苏陕协作、定点帮扶、万企兴万村等帮扶渠道,统筹使用中央财政和各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新社区工厂、帮扶车间持续发展,壮大升级,提高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能力,促进就业。加大以工代赈实施力度,提高以工代赈项目劳务报酬占比,动员脱贫人口参与项目建设,促进脱贫人口优先就业。支持脱贫人口返乡创业,强化培训、资金、场地、用工等扶持,助力返乡创业项目更好发展,带动就业。依托乡村建设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统筹用好各类乡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其中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弱劳力、半劳力和无法外出、无业可就的脱贫人口实现就业。组织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专项行动,引导脱贫家庭(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中、高等职业院校和技术院校教育,促进雨露计划毕业生实现就业。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人社部门要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加强沟通协调,凝聚多方合力,加大对脱贫人口就业帮扶的政策扶持力度,加强考核督促,高质量推进全市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各项任务,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