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校园事故应急预案》印发建立校园安全事故风险评估机制
近日,记者从西安市政府获悉,《西安市校园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印发,将进一步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校园事故,推进应急处置工作的法治化、科学化、制度化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广大师生生命与财产安全,确保学校教学秩序正常,维护社会稳定。
《预案》适用于全市各类学校(基础教育和职业高中)发生的溺水、拥挤踩踏、煤气中毒、爆炸、危险物品泄漏污染等事故,学校教育教学、实验实训、劳动实践和组织师生外出研学实习、参观、考察等集体活动以及自然灾害引起的事故和险情的防范应对与应急处置。
《预案》对各类学校的风险防控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类学校要强化预防为主的意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校园事故风险点、危险源的辨识、评估和检查、监控。例如:通过课堂教学、讲座培训、网络宣传等形式和途径,广泛宣传应急救助知识和处置技能、各类安全防护和应急避险常识;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建立台账,建立校园安全事故风险评估机制,有针对性地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等。
《预案》对校园事故的发布进行明确规定,未经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校园事故信息。校园事故的信息发布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科学公正的原则,经市政府授权,由市应急指挥部发布校园事故信息。信息发布内容应当包括事故概况、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应对措施、需要公众配合采取的措施、公众防范常识和处理进展情况等。
《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西安市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闫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