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实现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陕西五大专项行动助推搬迁群众乐业安居
陕西省乡村振兴局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乐业安居”专项行动方案(2022年)》,开展五大专项行动,制定三十条措施,通过加强财政支持、金融支持、用地保障、正向激励等保障措施,努力实现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
着力促进有序外出务工持续扩大就近就业容量
《方案》提到,将易地搬迁安置点作为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服务的重点地区,加强就业需求与企业用工信息对接,强化有组织劳务输出,促进有外出意愿的搬迁群众外出务工。
加强就业帮扶车间、社区工厂、就业帮扶基地等政策落实,促进脱贫人口就地就近就业。积极引进适合当地群众就业需求的项目或企业,扩大当地就业机会。保持公益岗位规模总体稳定,优先安置“零就业”脱贫户劳动力和弱劳力、半劳力就业。
发挥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易地搬迁安置点就业服务工作站(窗口)作用,为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提供公共就业服务。
以特大型、大型安置区为重点,加强苏陕劳务协作对接,建立健全省内劳务协作机制,集中力量加大就业帮扶和职业技能培训力度。
加快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
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对脱贫地区符合条件的首位产业培育发展、产业园区建设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等给予支持。
将安置点特色产业发展纳入脱贫地区“十四五”特色产业发展规划,鼓励有条件的城镇大中型安置点创建农产品加工园区和产业园区,支持有条件的安置点利用新技术,发展特色种养产业,依托特色资源,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文化体验、健康养老等新产业新业态。对易地搬迁农业经营主体和产业带头人等开展相关培训。
盘活商铺等经营资产,发展综合超市、便利菜店、社区药店、电商网店等“小店经济”,增加经营性收入。搬迁群众依法享有的承包地(耕地、林地、草地等)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继续享有支农惠农政策补贴。在坚决杜绝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基础上,通过自行管理、托管、组建平台公司统一经营等多种方式,流转盘活承包地经营权。
支持安置点建设非遗工坊,开展技能培训和展示展销活动。开展2022年省级旅游特色名镇、乡村旅游示范村评定工作,评定名额向易地扶贫搬迁地区适度倾斜。
支持易地扶贫搬迁重点县(区)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林、林下种养等生态富民产业,指导农村小微型安置点因地制宜发展油茶等木本料、经济林、林下经济、种苗、花卉等林草生态产业。
扩大农村电子商务覆盖面,大力实施消费帮扶。
实施社区治理提升、补短板提质量监测帮扶“回头看”专项行动
全面提升社区管理服务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推进搬迁群众户口迁移、子女入学手续办理、社保服务等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居住证制度,消除“两头跑”现象。
采取独建、挂靠、融合等形式,合理划分易地扶贫搬迁社区自治单元。进一步修订完善自治章程和村(居)民公约,指导各地加快推进安置点乡村治理工作,推广乡村治理创新方式。
探索将易地搬迁户中符合条件的低收入群众纳入城镇保障性住房体系,解决搬迁人口增长导致住房不足问题。指导各地对安置住房维修资金的缴存、使用、管理和退还等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完善安置点配套服务设施,持续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持续改善安置点学校办学条件,强化教师队伍建设,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易地搬迁安置地区县级医院建设,对尚未设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搬迁安置点,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延伸服务,实现农村卫生医疗服务全覆盖。加强动态监测,确保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卫生室和人员“空白点”动态清零。
对易地搬迁地区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重点解决生活污水等突出问题。强化防返贫监测帮扶、强化社会兜底保障、组织开展重点领域“回头看”。付启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