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创新支持村级组织以工代赈承接农村小型工程
近日,市委农办联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出台《安康市支持村级组织采取以工代赈方式承接农村小型工程项目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在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等建设领域,支持村级组织采取以工代赈方式承接农村小型工程项目,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增收,不断改善项目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助推农村特色产业提档升级和和美乡村建设,为乡村全面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意见》指出,按照项目原主管部门不变、工程验收程序不变、资金报账程序不变、后续管护方式不变的要求,积极推行由村级组织(村级劳务公司)作为实施主体,采取以工代赈方式承接在安康市辖区内使用政府性资金(包括但不限于中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中省市县衔接资金、苏陕协作资金及中省市县其他财政专项资金)建设的单项投资规模200万元以下、购买服务50万元以下,以及符合有关规定可以通过三重一大、政府采购或竞争性谈判(磋商)确定实施主体,且技术标准不高、前期工作简单、村民能够自建、受惠对象直接、进村入户的农村小型工程项目建设。
《意见》所指农村小型工程项目,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领域:村容村貌提升、厕所粪污处理、垃圾污水处理等人居环境整治,农业产业园机耕路、生产路、废弃村庄危旧房拆除、易地搬迁安置区配套设施提升、灾毁水毁农村小型基础设施恢复重建等。农村交通设施领域:行政村通组公路、巷道、路面硬化、安防设施建设、道路管护等。农村水利设施领域:小型农田水利、堤防、供水、水保等工程及其维修养护等。文化旅游设施领域:乡村景区旅游步道、民宿设施、公共卫生设施、绿化工程及附属工程等。林业设施领域:林业生态保护与修复、林业基础设施建设等。其他领域:农村社区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农村物流商贸、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