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如何?169个矿业权全部退出秦岭
11月28日,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在西安召开,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三线一单”分区管控体系初步构建,五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全面建立。出台《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建立“三色督办单”和举报奖励机制,优化整合秦岭视频综合监管系统功能,形成“视频监控+有奖举报+明察暗访”监管体系。初步摸清生态环境保护“家底”,建成秦岭保护数据库。建立共同保护秦岭生态环境协作机制,发挥秦岭保护专家委员会、研究中心作用,推进重大问题课题研究。同时,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成效逐渐显现。截至目前,438座小水电整治全面完成,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169个矿业权全部退出,白河硫铁矿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初步完成秦岭区域建筑物(构筑物)排查。松材线虫病扩散蔓延势头基本遏制,完成营造林241万亩。汉丹江出境断面水质稳定保持Ⅱ类,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秦岭国家公园创建获批,大熊猫国家公园陕西片区设立,秦岭生物多样性实现恢复性增长。8个县(区)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4个县获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李新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