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陕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拟推荐对象公示
根据《陕西省委办公厅 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六届陕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经逐级推荐遴选和严格审核把关,在深入考察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基础上,研究确定了我市拟推荐的陕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候选对象,现予以公示。
一、第六届陕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拟推荐对象(5名)
刘芳霞,男,汉族,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二级调研员
肖宝,男,汉族,紫阳县界岭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何毅,男,汉族,石泉县城关镇党委书记,四级调研员
胡萍,女,汉族,汉滨区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理事长,一级主任科员
聂宝铖,男,汉族,安康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二、第六届陕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拟推荐对象(2个)
平利县人民检察院
安康市财政局
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在此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三科反映。同时,请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以利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联系电话:0915-3283015
(传真) 0915-3288504 18109158711
来信地址:中共安康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三科
邮 编:725000
中共安康市委组织部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