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汉中协同立法保护汉江水质 此举创全省首例
(记者 吴昌勇 通讯员 冰之)同饮一江水,协同抓保护。11月15日,汉中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汉中市汉江水质保护条例》。之前的10月20日,安康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安康市汉江水质保护条例》。两市通过的《条例》文本几乎一致,标志着全省首例协同立法取得重要成果。依据地方立法有关规定,目前两市人大常委会均将《条例》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汉江又称汉水,在历史上占据重要地位,与长江、淮河、黄河并称江淮河汉。作为汉江发源地的汉中市和地处汉江上游的安康市,都是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涵养区,保障汉江水质安全不仅事关两市发展大局和民生改善,更是两市人民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的神圣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为此,安康、汉中两市分别制定了汉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为依法治水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两市资源禀赋、发展定位、保护方式、执法标准有别,分段而治带来的管理难题日益突出,一江两治呼唤协同立法。
忽如一夜春风来,去年10月召开的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建立健全区域协同立法、流域立法、共同立法工作机制。这一重大部署,为破解汉江流域分段而治、一江两治难题提供了根本遵循。此后,省人大常委会迅速对汉江水质保护协同立法作出周密部署、加强协调指导。安康、汉中两市人大和政府分别组建协同立法工作专班,以联合起草、共同修改、协同审议、分别通过的创新举措,最大限度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通过省市间协同、两市间协同、人大与政府间协同,以求对汉江流域实现共管、共治、共享。
据悉,本次协同立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区域协作、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对水质保护、水污染防治等方面作出严格规定。凸显两大亮点:首先是经两市共同协商,创设性设置了区域协作一章,规定两市人民政府共建6大协作机制,即跨行政区域协调联动机制、水质保护信息共享机制、重大事件协同应对机制、跨市域漂浮物联动打捞机制、汉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跨区域污染水质违法案件联合执法机制,从源头上有效破解汉江水质保护宽严不一、协同不足等问题,保证流域内依法治理的一致性;其次是求同存异,在解决共性问题的同时注重解决个性问题,在合作条款基础上保留个性化差异,各自在附则中作出解释规定,并得到了一致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