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扎实推进“百校联百县兴千村”行动
11月14日,记者从陕西省乡村振兴局获悉:今年以来,陕西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乡村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挖掘发挥高校资源密集优势,扎实推动“百校联百县兴千村”行动不断谋深走实。截至目前,省内13所、省外1所(清华大学)高校,已与陕西省41个县(区)达成“一对一”或“一对多”结对意向,其中6所高校与8个县(区)达成结对意向并实现签约。
实施“百校联百县兴千村”行动是补齐乡村建设人才短板的有力支撑,是引导社会力量全面参与乡村建设的生动实践。陕西按照国家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率先在全国出台省级实施方案,建立示范创建、监测通报、考核评估等工作机制,全面压实签约高校、签约县(区)、乡村振兴和教育部门各方责任,进一步细化实化配套政策措施。
在省级层面,陕西省建立了“百校联百县兴千村”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并及时召开专项工作推进部署会,就开展“百校联百县兴千村”行动进行政策解读和部署动员。同时印发通知,面向全省112所高等院校开展摸底调研,建立开设建筑学、城乡规划等乡村建设领域专业的高校名录信息库,建立西安交通大学等14所省内高校、清华大学等20所省外高校联系表,为行动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为确保校地精准对接,省、市、县三级乡村振兴部门依托乡村振兴专家库,主动联系对接省内外高校,最大限度地扩大提升“百校联百县兴千村”行动的社会影响力、政策知晓度和参与积极性。同时深入征求各地意见建议,将各地乡村建设的实际需求“摸上来”,将高校专业优势信息“传下去”,着力解决校地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陕西省还督促引导各地聚焦乡村建设实际需求,围绕村庄规划编制等现实工作中需要支持解决的难题堵点等,与参与高校深入交流,尽早凝聚共识、达成结对意向。
为确保“百校联百县兴千村”行动稳步推进,陕西省积极组织开展示范创建活动,规范创建程序,按照“县级申报、市级审核、省级认定”的程序,遴选确定“百校联百县兴千村”示范村,对核查认定的示范村,给予一定的项目资金倾斜支持。优化创建内容,校地合作内容由乡村建设领域延伸至乡村治理、精神文明建设领域,推动村庄软件、硬件同步强化。人才培养对象范围由签约县政府、县乡村振兴部门有关负责同志,拓展至县、乡、村三级乡村建设服务队队员及乡村振兴业务骨干,以此促进县域内干部群众乡村建设能力水平整体提升。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