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多措并举推进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稳步运行
为充分发挥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大数据管理优势,不断加大重点污染源智慧化监管力度,今年以来,延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以执法大练兵为抓手,采取多项措施推进全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稳步运行。
重督导,保证监控系统应装尽装
为确保重点排污单位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应装尽装、应联尽联,重点对照《陕西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查询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认真排查梳理需要安装设备企业,按月向各县调度辖区企业安装联网情况;充分利用执法帮扶和“送法入企”活动对具备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的重点排污单位进行“精准帮扶”,对于不按时限安装的单位,通过延安市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所属政府部门下发环境问题交办单。2022年上半年,共督促8家具备安装联网条件的重点排污单位安装了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安装联网率100%。
重效率,保证在线数据应传尽传
为使重点排污单位有效传输率达到执法大练兵考核要求,执法支队总结以往经验,充分发挥自动监控系统的非现场监管作用,安排专人每天紧盯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传输情况,通过延安市生态环境信息化平台和微信工作群督促县区分局和企业及时补传数据,确保数据有效达标。截止目前,全市在线监测数据有效传输率(即时)为99.08%,位居全省第二。
重督办,保证超标企业应查尽查
强化超标企业督办核查力度,对系统预警超标企业,第一时间通过延安市环境综合管理平台下发到分局进行现场核实上报超标原因,并组织数据分析专班人员对异常数据进行分析研判。利用专项执法检查、专项执法帮扶、超标现场核实检查等督导企业加强在线监控设备现场端管理,确保设备日常稳定运行。2022年上半年,全市共下发污染源超标(异常)督办单43份,比去年同期下降46%;超标企业现场核实上报率100%。
重监管,保证企业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为进一步强化重点排污企业非现场监管,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按照中省关于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要求,今年督促全市116家重点排污单位全部依法向社会公开了相关环境信息,做到了信息公开完整、规范、全要素、全链条。
据介绍,下一步,延安市执法支队将进一步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工作,强化数据分析研判,不断提升非现场监管水平,加大现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在线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严重超标、连续超标的企业违法行为,助力保障企业稳定达标运行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