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容他人在家吸毒,能逃脱法律追责吗?
以不知情为由纵容他人在家吸毒,能逃脱法律的追责吗?以下案例告诉我们,不能逃脱法律的追责。
1987年出生的被告人冯某小学文化,无业。2008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2021年,被告人冯某先后多次容留蒋某、李某等人在汉台区某小区他的住宅内吸食冰毒。吸毒人员蒋某与被告人冯某在麻将馆相识,认识以后偶尔在一起玩。2021年10月期间,蒋某分别带朋友李某、袁某、徐某前往被告人冯某位于汉台区某小区住宅,通过使用纯净水瓶、锡纸、吸管等工具,在被告人冯某住宅的客厅自制冰壶吸食毒品冰毒。被告人冯某以自己在一旁玩手机并不知情,或者出门接孩子放学等借口,将吸毒人员留在自己家中,企图逃避法律的追责。
法官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4条之规定,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被告人冯某的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应对其予以惩处。被告人冯某有违法犯罪前科,依法可对其从重处罚。但同时被告人冯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有一定的悔罪表现,依法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冯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殷沁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