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检察院着力打造汉江源生态检察品牌
(通讯员 廖富明)2021年以来,宁强县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成立汉江源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领导小组,创建汉江源生态检察品牌,实施“四个一”工程,即依托与行政机关签订的一个机制——《关于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合力加强汉江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在汉江源森林公园建立一个汉江源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保护基地,成立一个汉江源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领导小组,建立一支公益诉讼志愿者队伍,着力于通过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强化汉江源生态环境保护,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
2021年6月,该院按照汉江源生态检察品牌打造计划,与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等五部门会签了《关于建立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合力加强汉江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强化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在生态保护领域的沟通协作,加大秦巴山系保护力度,持之以恒守护好汉江源头的绿水青山。按照该机制,宁强县检察院成立了汉江源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领导小组,在汉江源森林公园建立公益诉讼生态保护基地,在汉江源森林公园景区重要路段公示会签的《意见》和《宁强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线索奖励举报办法》,建立公益诉讼志愿者队伍,每季度在基地开展一次公益诉讼宣传,常态化开展案件办理,着力保护汉江水源地生态环境。
该院着眼服务大局,依法能动履职,强化汉江源生态检察办案。依法严惩危害生态环境刑事犯罪。办理生态保护领域刑事案件审查逮捕5件6人,审查起诉20件26人,对危害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形成威慑;提升公益诉讼办案力度。共摸排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3件,立案43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43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凝聚以“我管”促“都管”治理合力。注重通过公开听证、公开宣告送达、聘请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办案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凝聚监督合力,增强案件办理社会影响力;加强汉江源生态保护宣传。在汉江源沿线广泛开展水源涵养林保护、水源地固体废物污染及畜禽养殖污染危害等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社会治理氛围。
立足宁强检察工作实际,推进案件项目化管理,制定每月专项监督清单,明确监督内容,通过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聚焦重点,确保检察办案工作有序开展。开展固体废物污染专项监督,办理涉及农村生活垃圾污染案件23件;开展农村面源污染整治专项监督,办理养殖污染等案件7件;开展汉水源国家湿地保护专项监督,办理汉江、嘉陵江流域违法采砂及违规占用湿地搭建建筑物等案件6件,通过办案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清理河道7.8公里,补植复绿30余亩,增殖放流鱼苗9万尾。在办理督促履行公共卫生安全管理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时,及时收集、固定证据,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对宁强县辖区部分口腔牙科诊所,未经消毒处理直接排放医疗污水的行为依法进行监管,助推职能部门对全县牙科诊所医疗废水处置规范化综合整治,有效消除公共卫生安全隐患。该案入选最高检“为民办实事破解老大难”公益诉讼质量提升年专项活动千案展示,并获评全省优秀检察建议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