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高新区出台“文产十条”优惠政策扶持文化企业发展
近日,咸阳高新区出台《关于加快高新区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将每年列支2000万元经费,从税收、房租、运营、人才以及文化场馆建设等方面,对影视传媒、电商直播、文创设计、动漫游戏、文化装备等文化制造和文化创意类企业给予奖补,进一步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吸引聚集文化企业和人才,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支撑咸阳高新区打造产城融合现代化新城。
在鼓励企业落户方面,对实缴注册资本达到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上企业,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入驻孵化器或标准化厂房的企业,前两年全额补贴房租,第三年补贴50%房租。对建筑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文化产业园区,最高可获得100万元奖励。
在支持人才创新创业方面,对经认定的文化人才设立的工作室或文化创意项目,最高资助200万元。对在文化企业就业的文化、艺术类专业的大学生给予每月最高1000元的房租补贴。
在奖励企业运营方面,对年营业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企业,连续三年全额补贴所缴纳的增值税、所得税。对文化制造、文化创意类企业营收年增速超过15%,营收分别超过1000万元、500万元的企业,最高奖励200万元。
在支持文化场所建设方面,对文化商业综合体营业面积达标的企业,建成运营后给予200万元奖励。被评定为四星级、五星级的酒店,分别奖励200万元、500万元。对新建1000平方米以上的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体育馆、电影院,给予50万元奖励。
在鼓励文艺作品创作方面,对辖区内文化企业作为第一出品方或第二出品方的影视、动漫、文学、艺术等作品给予奖励扶持。其中,进入全国院线公映的电影,给予100万元奖励;在央视综合、电视剧频道或省级重点卫视播出的电视剧,最高奖励200万元;在央视少儿或金鹰卡通等频道首播的动漫,最高奖励100万元;在爱奇艺、腾讯、优酷网络平台首播的网络影视剧,最高奖励60万元;获国家和陕西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分别最高奖励200万元、50万元。
咸阳日报全媒体记者:冯晓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