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局突出四项措施集中开展中心城区公共交通领域文明创建专项督查
(通讯员 党世龙 叶宁)为持续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全面实现创建达标,市交通运输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下发紧急通知,对中心城区公共交通领域创文工作进行再部署,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强化工作举措,集中精力开展中心城区公交、出租等领域专项督查检查和执法纠违工作,坚决打好行业创文整治决胜仗。
夯实责任抓督查。为确保中心城区公交、出租等公共交通领域专项督查整治取得实效,市交通运输局组织60余名干部职工和执法人员,成立7个综合督导检查组,实行1名县级领导牵头负责、1个工作组包抓1个运营企业的工作机制,从8月13日起利用一周时间,集中力量深入公共交通领域开展督导检查,督促运营企业主动作为、全力落实各项任务,与从业人员签订文明服务承诺书,切实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行业文明形象,力保全市创文达标。
明确标准抓督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公共交通领域文明创建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开展公交、出租行业专项整治、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内容,重申《城市公交车运营服务规范》《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相关规定,制定公交车、出租汽车《创文排查登记表》,对标对表开展督导检查。
严格管理抓督查。对照创文标准,逐个企业、逐个车辆开展检查整治,逐项建立工作台账、逐一跟踪落实、限期销号。依法依规督促运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教育管理,严肃查处出租车宰客、强行拼客、不打表、随意停车、不按要求提供票据、不使用文明用语、车内卫生脏乱差等问题,依法查处黑出租非法营运行为;组织对公交车车体破损、车内卫生、文明服务、宣传氛围等方面开展专项督查整治。对于企业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从业人员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从重处置,作为运营企业和从业人员诚信考核等重要依据。
严明纪律抓督查。在督查检查工作中,强化纪律规矩意识,要求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服从组织安排和统一调度指挥,确保高质高效开展工作。对于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等问题,将依纪依规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