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民生票决 共享民生福祉
本报通讯员 陈新疆 王文
2021年12月,勉县人大常委会率先在辖区内8个镇(办)七届人大一次会议践行民生票决,与会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了22个年度民生实事项目,主要涉及行路难、吃水难、人居环境提升等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事项,票决结果公布后,得到了人大代表及该县社会各界的普遍肯定和广泛关注。
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这一由群众提、代表定、政府办、人大评的新机制已在该县落地生根。从今年开始,全县17个镇、1个街道办事处已经将票决制这一制度覆盖。县、乡人代会召开前,对民心实事项目备选项目进行了广泛征集,拟定的备选项目在人代会前发放全体人大代表进行充分调研论证。通过广泛而深入地调研,把人民群众真实的想法和意愿反映上来,最终形成提交人代会审议的议案,由与会人大代表现场投票表决。元墩镇人大主席邵静美介绍,“从形成拟办项目到票决结果出炉、从监督项目实施到测评办理成果,人大代表全程参与其中。”
在票决现场,人大代表们投出的每一票看似简单,背后却包含着浓浓的民意。定军山镇人大代表王伟在会议召开前,就走村入户征求群众意见、建议。他很珍视手中的选票,“我作为人大代表不仅要代表选民投好自己的一票,也要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监督项目的落实。”
民生实事项目的“出炉”,只是完成了代表票决制工作的上半篇文章。民生项目票决之后如何实施,是否真正惠及百姓,更是这项工作的关键。今年,各镇(办)人大在票决制实施过程中,都明确规定了围绕民生实事项目提出的原则、范围,项目提出后的审议和决定程序,民心工程决定后的监督落实等关键环节的工作制度。组织人大代表20余次深入监督,要求各部门认真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依法完成年初人代会的各项任务。
民生实事办得好不好,群众最有发言权。实行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就是让群众以人大代表为纽带,成为民生实事项目的建议者、决策者、监督者和最终受益者。在新铺镇,代表们从拟办理的五件事项中投票选择了新铺湾集镇绿化亮化工程和新铺湾、青羊驿社区污水管网建设等两项为今年需要办理的民生实事。列席会议的龙王庙村党支部书记、主任王志刚对这一新的制度感触颇深:“民生事项人大代表票决制更贴近百姓的需求,真正体现了民主。”
“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是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的有益探索,代表票决制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坚持群众想什么,我们就干什么。”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王翠红说:“通过票决进一步增强了人大代表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实现由‘要我履职’向‘我要履职’的转变。”
通过两年的探索实践,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在该县已初显成效,深得代表、人民群众的认可和有关方面的肯定,大家深切体会到,全过程民主更加彰显,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让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由群众说了算,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激发了人民群众参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群众获得感更加充足,民生实事票决制建立了群众“提”、代表“定”、政府“办”、人大“评”的为民办事新模式,接地气、顺民心、效果好;代表作用发挥更加充分,形成了“项目征集由代表参与、项目确定由代表票决、项目实施由代表监督”的工作机制,为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活动搭建了有效平台,代表的履职定位从“旁观者”转为“参与者”;履职更富成效,代表票决工作把重大事项决定权和监督权有机结合起来,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打出监督“组合拳”,使监督工作在票决制实践中得以细化和落地,推动了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