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委编办“三向发力”建立机构编制论证工作新机制
(通讯员 程静 陈巧珍)近年来,汉阴县委编办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精神,坚持把机构编制事项论证作为做好机构编制工作承上启下的重要环节,紧扣机构编制事项动议调整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三向发力开展调研,助推提升论证质量。
聚焦必要性,坚持综合分析。对部门党组(党委)动议申报的机构编制事项,严格按照五个是否进行必要性论证,依次回答是否有利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否符合党中央有关规定和机构编制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规定,是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财政保障能力,能否有效解决实际问题,是否充分考虑了除调整机构编制外的其他解决办法,是否对可能带来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进行客观分析,并做好应对准备。对调研形成的机构编制事项方案,由相关职能股室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提交县委编办室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再提请县委编委会议审议。凡审查发现有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超出配置标准范围的、存在机构编制违规问题未整改落实的,坚决不予提会研究。
紧扣合理性,坚持现状调查。对经审查确定有调整必要的机构编制事项,由承办股室认真分析研究呈报事项单位的机构沿革、职能配置、编制和人员结构情况,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依据和三定九定规定,了解外县同类机构编制事项情况,搜集第一手资料,评估机构编制事项调整后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对调整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有政策依据支撑,进一步开展实地调研论证,拟订调整建议方案;对调整事项理由不充分、政策不支持的,做好政策解释,赢得思想认同和工作理解。
提高可行性,坚持深入调研。坚决打破闭门造车的工作方式,迈出步子走出去,通过走访申请单位、走访关联单位、走访职能部门和邀请指导论证,深入开展论证事项调研,广泛听取动议申请单位领导班子和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意见建议,主动征求组织、人社、财政等职能部门意见建议,适时邀请市委编办到县调研论证,严格按管理权限和程序报批,确保机构编制事项调整和各项改革平稳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