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出台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
(记者 张玉文 见习记者 蒋雪)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人才子女入学服务工作,打造更好的人才发展环境和营商环境。近日,我市制定并印发了《汉中市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该《办法》适用人才包括A、B、C三个类别。其中,A类人才包含国家科学技术获得者,全国专业技术人才、汉中市招商引资项目上半年(或当年)到位资金达到或超过5亿元的项目主要负责人等;B类人才包含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获得者、担任过省级科技重大专项或省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负责人、汉中市招商引资项目上半年(或当年)到位资金达到或超过3亿元的项目主要负责人等;C类人才包含汉中青年科技奖获得者、汉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汉中市招商引资项目上半年(或当年)到位资金达到或超过2亿元的项目主要负责人等。
A类人才子女(含直系〈外〉孙子女)入学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安排公办学校;B人才子女入学,根据个人意愿,在户籍地或居住地优先安排至公办学校;C类人才子女入学,结合个人意愿和学位实际情况,在户籍地或居住地妥善安排至公办学校。申请就读普通高中的,应在我市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申办流程为每年3月31日前,申请人向各县(区)、园区、相关单位提交《汉中市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人才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资格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经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转交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安排上学事宜,并于当年6月底前将办理结果告知人才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