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擦亮巡察利剑实现“政治体检”全覆盖
(通讯员 叶义波)近年来,宁强县委始终坚持贯彻落实好“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监督职能定位,为全县各级党组织进行“政治体检”,持续深入开展政治巡察,圆满完成十五届县委巡察工作全覆盖任务。
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校准政治巡察定位。该县县委坚决扛起主体责任,把巡察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和有力抓手。县委常委会、县委书记专题会、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先后25次听取巡察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人员经费、整改落实等问题。落实巡察办、巡察组人员编制16人。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强化对县委巡察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县委书记坚持出席每轮巡察工作动员会。县委巡察办充分发挥综合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的参谋助手作用。县委巡察组灵活运用12+N种巡视巡察方法,采取常规巡、专项巡、延伸巡、交叉巡等方式,有序有力推进每轮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强化组织实施,实现巡察全覆盖。该县制定《中共宁强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对巡察监督对象、重点、方式,纪律要求予以明确;制定《十五届县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2017-2021年)》,将281个县直部门、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纳入全覆盖范围。巡察发现并推动解决各类问题2649个(其中,县直部门、镇(街道)1224个,村(社区)1425个,移交问题线索91件,立案14件,党纪政务处分22人,移送司法1人。
强化村(社区)巡察,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该县把村(社区)党组织纳入《十五届县委巡察工作规划》,制定了《关于开展村(社区)巡察工作全覆盖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党支部巡察工作的通知》《村(社区)巡察工作规程》,按照“镇村同步,一体推进”工作思路,采取常规巡察、延伸巡察、专项巡察、交叉巡察等方式,全面完成213个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全覆盖任务。巡察发现并整改问题1425个,推动解决脱贫攻坚、生态环保、疫情防控、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等民生领域实事50余件。
强化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该县制定了《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县委巡察工作规定》,明确了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县委巡察组工作的相关要求;制定了《中共宁强县委巡察工作约谈机制暂行规定》,先后集中约谈23名、个别约谈4名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制定了《县委巡察整改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不接受巡察反馈意见、敷衍应付整改、问题整改后反弹严重等情形,由县纪委监委采取责令检查、通报批评、谈话提醒、党纪政务处分等形式对被巡察党组织、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等进行责任追究。制度印发以来,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4个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进行了“一票否决”;制定了《中共宁强县委巡察组工作人员管理办法》,从人员选配、考勤管理、奖优罚劣等方面给予规定,将“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至少参加届内一轮巡察工作”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近年来先后有80余名新提拔和后备干部参与县委巡察工作;建立了巡察任务单、工作进度单、周学习清单、请示报告单、日工作记录单“五单制”巡察工作法,进一步规范巡察组工作,有力推进各项巡察任务的落实。
强化自身建设,着力锻造巡察铁军。近年来,补充完善巡察人员力量,落实事业编制3名,新招录公务员2名,设立4个专职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全部配备到位。组建了120余名巡察工作人员专业人才库,并实行动态管理。2017年以来,共抽调253人次参与巡察工作,评选优秀巡察干部49人次。县委巡察机构全体干部分批次参加中、省、市巡察干部业务培训班,抽调15名干部通过以干代训的方式参加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丰富阅历、提升能力。开展8轮巡察干部业务培训,由县委巡察办、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部门专业人员分别授课。巡察中,利用“周学习制度”组织学政策、讲工作、谈体会、提疑问,不断提升巡察干部分析、判断、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巡察干部观看《作风建设在路上》《巡视利剑》等专题片,从源头筑牢思想防线,严防出现玩忽职守徇私泄密现象,时刻敲响提醒“警钟”,使每名巡察干部把得住自己、经得起考验,做到谨言慎行,心存敬畏。每轮巡察期间,坚持巡察干部承诺书制度,严格落实“支部建在组上”要求,各巡察组组长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教育引导专、兼职巡察干部树立“两职意识”,加强专、兼职巡察队伍的监督管理,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巡察工作秘密,5年来,无一名巡察干部出现违规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