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陕西省高考考生总数为323058人
记者从陕西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22年,陕西省高考考生总数为323,058人,比去年增加10,139人。前期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62,911人,消防单招录取49人,实际参加高考考生260,098人,其中统考考生251,978人,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考生8,120人。全省共设107个考区、259个考点、9,010个考场。
全省教育系统、考试招生系统将有近4万名工作人员参与考试组织工作。全省教育部门、考试机构会同网信、公安、安全、工信、卫健、保密、通信管理、疾控等有关部门正在全力以赴,认真、严格落实好各项工作举措,努力实现“健康高考”“平安高考”“温馨高考”“诚信高考”目标。
狠抓疫情防控确保实现“健康高考”
全省共设备用考点125个,实现全省每个县区均至少设置1个备用考点。各考点在每10个普通考场设1个、每考点不少于3个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提高备用隔离考场设置比例。提前为备用考点考场培训足够数量的考务人员,可随时投入工作。
为试卷保管、考点考场等涉考场所配备防疫设备、物资。启用前,所有场所均进行清洁消毒,并明确张贴完成标识。每天考试结束后,对考场做预防性消毒并通风。
要求涉考工作人员、监考员等应选聘已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人员,全体涉考人员考前48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
高考期间,全省所有考点均由卫健、疾控部门安排一名专业人员担任防疫专职副主考,负责考点常规防疫和涉疫突发事件研判处置。全省所有考点均建立与医疗机构“点对点”协作保障机制,切实做到不因疫情影响高考、不因高考引发疫情传播。
截至6月4日,滞留省外考生已全部返回,为实现“应考尽考”奠定了坚实基础。在此提醒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考前身体健康状况监测。6月6日,即首场考试前一天,考生应前往考点提交《考生健康状况登记卡》《考生健康承诺书》并接受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查验。考试当天考生不得携带手机进入考场,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如因高温天气,影响体温测量结果的,也无须担心,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
强化安全保密确保实现“平安高考”
针对考试期间可能发生的疫情散发、极端天气、自然灾害、重大舆情等突发事件,气象、地震部门及时通报信息,各地细化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各项应急演练,确保考生正常参加考试。截至6月6日,各项演练已完成。
高考统考期间,省考试院将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在省招委会统筹协调下,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集中办公,统一指挥,发挥好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确保今年高考安全平稳进行。
在此提醒广大考生,提前做好各项应考准备。6月6日考试前一天,考生应前往考点熟悉环境,并于下午3点至5点,到本人参加考试的考场,参加外语听力试听。试听后,考生本人须在外语听力试听效果记录表上签字。考试期间,考生应遵守《考生须知》中各项纪律要求,只准携带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2B铅笔、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小刀、空白垫纸板、透明笔袋等文具进入考场。严禁携带手机、无线电发射和接收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手表、涂改液、修正带、助听器、文具盒和其他非考试用品。特别提醒,考生可佩戴口罩进入考点、考场,但不得因此影响入场身份识别。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考试结束后,应佩戴口罩统一有序离场,不得提前交卷出场。
加强服务保障确保“温馨高考”
积极提供助考服务。加大交通出行、食宿卫生、防暑降温等方面服务保障力度。开辟绿色通道,帮助准考证、身份证临时丢失考生按时参加考试。为全省94名残疾考生提供合理便利。考试期间,考点将为其他临时突发伤病等考生提供必要帮助。
在此提醒广大考生,遇到困难要及时求助。语文、数学、综合科目,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进入考点。外语科目开考前15分钟,即14∶45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考生应提前规划赴考路线,提早到达考点,避免错过入场时间。如遇交通拥堵,要第一时间联系附近交警求助。如考前丢失身份证、准考证,也无须惊慌,要及时求助当地教育、公安部门和学校、考点。要注意获取考试招生信息的正确渠道,高考有关信息以“两网两微一刊”等官方渠道发布为准。考生要务必注意甄别,不要被虚假信息蒙蔽。
主动宣传引导确保实现“诚信高考”
开展高考“护航行动”。联合网信、公安、工信、保密、市场监管、安全、无线电管理等部门联合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清理互联网涉考公众账号”“点亮权威考试招生机构官网标志”“手机作弊治理”“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打击替考作弊”“净化考点周边环境”等专项行动,切实做好高考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在此提醒广大考生,严格遵守各项考试纪律。陕西省高考均在标准化考点进行,考场全部实时监控并全程录像。考生出现违纪、作弊、扰乱考试秩序等行为,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取消考试成绩、取消录取资格、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组织、参与团伙作弊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希望每一位考生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尊重监考教师,远离违纪作弊行为。也请考生家长教育引导孩子端正思想,诚信应考,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