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双缴存职工最高可贷85万元
5月28日,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5月28日起,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65万元,双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85万元。
为了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促进西安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经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三届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就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单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65万元,双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85万元。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缴存职工首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购买住房面积144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5%。
缴存职工第二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5%;购买住房面积144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购买精装修房屋首付比例同上。
第三次及以上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受理。
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式
取消缴存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缴存余额、倍数及缴存时间系数挂钩的计算方式。具体可贷额度根据所购住房的状况、价格、还贷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调整时间
本通知于2022年5月28日起实施,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录入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时间为准。
张毅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