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强化党建工作
近期,经五届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我市正式印发《关于市属国有企业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就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国企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推动市属国有企业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高质量发展作出安排部署。
《意见》指出,要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公司治理各环节,推动党的主张和重大决策转化为企业的战略目标、工作举措和改革发展的实际成效,要进一步完善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的体制机制,处理好党组织和董事会、经理层等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规范国有企业党组织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职责范围、落实好党组织前置研究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前置程序,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
《意见》要求,要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综合运用内部推荐、外部交流、公开遴选、竞争上岗、公开招聘等方式,不断优化国企班子年龄、专业、来源、经历结构,增强班子整体功能。要积极探索董事会选聘经理层成员制度,按照市场规律对经理层成员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激发干部队伍活力。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突出对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强化对董事会、经理层用权履职的监督。要大力实施人才强企战略,依托省市重点人才工程和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挥企业主体作用,精准引进各类急需紧缺人才。
《意见》强调,要建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推动新建、重组、移交企业同步设置或调整党组织、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把党组织建在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特别是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一线,推动产学研、上下游、大中小企业党建联建。要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加大在生产经营一线、青年职工和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要积极适应我市国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有关要求,创新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推动党的建设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
《意见》还对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夯实基础保障、加大督导考核作出了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