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公安厅出台十项机制强力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日前,陕西省公安厅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全省公安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十项工作机制》(以下简称《机制》),全力推进专项行动走向深入。
《机制》明确,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在开展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工作中要坚持“五清”“四定”机制,做到组织领导清、目标任务清、分工责任清、工作落实清、效果自查清,同时要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为专项行动深入推进提供强有力组织保障。即日起,省公安厅将启动通报推动机制,每10天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排名通报,每半月进行视频调度,每月召开专项行动推进会,省市公安机关将成立专项督导工作组开展实地督导,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机制》强调,要强化重点案件提级侦办督办,省公安厅挂牌督办案件,由省公安厅主责警种负责督促指导,并深入一线实地督导;市级公安机关提级侦办案件要抽调警力组成专班攻坚突破;对跨区域、系列性、疑难复杂案件,由省公安厅成立专班,协调相关地市公安机关进行侦办。各警种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省、市、县公安机关专项办要履行好“指挥部”和“参谋部”作用,侦查打击主责部门要发挥好利剑尖刀作用,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治安部门要加强养老机构周边及老年人聚集公共场所的巡逻防控,深入辖区摸排养老诈骗犯罪线索,宣传部门要加大对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提升社会各界知晓率和参与度。
《机制》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多渠道开展线索摸排,在积极接收部、省专项办交办和成员单位移送涉案线索的同时,开通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网络邮箱等方式,广泛收集养老诈骗犯罪线索。对在侦案件和已破案件开展回头看,充分借助信息化优势开展分析研判,获取涉案线索。要高效开展线索核查,分类建档,高效处置。要加大追赃挽损力度,在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优势的同时,加大与其他政法机关及和民政、城乡住房建设、市场监管、银保监等部门协同配合,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坚决防止犯罪嫌疑人隐匿、抽逃、转移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