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出台《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通讯员 袁媛)5月9日,市委、市政府正式印发《汉中市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的出台,标志着我市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全过程和各个工作环节,明确了各部门协同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中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的事项,综合施策,共同发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医疗保障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实施方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若干措施》部署的任务范围,全面梳理国家和省医保“十四五”规划、《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的意见》,以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安排精神,结合我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实际,制定了我市今后一段时间相应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
《实施方案》全文八个方面,共26项具体工作举措,明确提出建立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医疗救助制度,合理调整确定救助范围、内容和标准,逐步提高年度医疗救助限额;做好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建立全市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支持“互联网+医疗”等新服务模式发展,推动医药机构定点服务协议结果的省内互认;建立完善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重点检查、专家审查等相结合的检查制度;健全部门协同执法、一案多处工作机制;构建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体系、优化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等改革重点。
《实施方案》立足汉中市情,因地制宜,凸显汉中特色:一是明确提出要持续做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完善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制度,发挥长期护理保险在实施“医养在汉中”战略、应对人口老龄化中的引导促进作用。二是突出县、镇村基层医保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县(区)、镇(街道)、村(社区)医保经办服务网络全覆盖。探索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登记、信息查询及变更、异地就医备案、意外伤害调查初审、慢性病病种待遇认定、零星(手工)报销等服务事项下沉到镇、村,实现“家门口”办。针对当前社会关注热点问题,《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完善重大疫情医疗保障机制,落实好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和预防疫苗接种医保支付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