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中院制定《实施意见》常态化推进“双进”
(通讯员 苏志明)近日,汉中中院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全市法院常态化开展纵向有进步、横向有进位“双进”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三个方面提出十五条具体举措,对全市法院在更高起点、更高目标常态化推进“双进”工作,全面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更好服务保障汉中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聚焦追赶超越,思想认识再提高。《实施意见》提出,全市法院要聚焦“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的目标,牢固树立大局理念、为民理念、公正理念、绿色理念,始终坚持政治思维、法治思维、效果思维、得中思维,努力形成公开公平、机会均等、调解优先、全过程民主的司法习惯,把“双进”工作融入全市追赶超越大局,发挥司法职能,为奋力谱写汉中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聚焦执法办案,工作措施再加强。《实施意见》分析了当前汉中法院审判执行质效面临的形势和目标任务,从聚焦追赶超越,思想认识再提高、聚焦执法办案,工作措施再加强、聚焦作风能力,队伍建设再强化三个方面,提出进一步提高“双进”工作思想认识、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不断提高一审案件质量、严把发改案件质量关、切实提升办案效率、不断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持续深化司法公开、巩固拓展司法便民利民机制、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加强审判态势分析研判、加强审判流程节点管控、加强审判权力监督管理、完善“双进”工作督办通报约谈制度、不断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强化司法能力建设等15条具体措施。
聚焦作风能力,队伍建设再强化。《实施意见》要求,全市法院要教育引导广大法官干警在思想认识上做到统一,在行动落实上做到合一,营造追赶超越、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确保全市法院“双进”工作取得新的成效。要明确目标,精准发力。明确“双进”工作主攻方向,有针对性制定改进措施,细化工作方案,确保“双进”工作进有方向,赶有标尺;要夯实责任,强化措施。两级法院“一把手”院长、分管院领导和庭长都要靠前指挥、亲力亲为,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要加强督导,保障有力。推动办案责任层层落实,压力逐级传导,强化司法政务、办案装备和警务安全保障,全面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奋力谱写新时代全市法院工作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