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开展第二批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县创建工作
为推进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创新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发挥公共文化推动乡风文明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积极作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在开展第一批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区)创建工作的基础上,于3月22日启动第二批示范县(区)创建申报工作。
陕西省将按照创建标准要求,培育一批具有典型意义的示范县(区),推动解决制约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探索不同类型、不同经济基础的公共文化服务模式,探索文化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运行模式;依托示范县(区),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协调机制建设、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图书馆和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运行机制建设等工作,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改革,突出创建目标,强化督查指导,提供具有普遍示范价值的做法和经验。
申报第二批示范县(区)应当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县(区)人民政府积极性高,公共文化设施健全,工作基础较好,创新意识强烈,在公共文化服务某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有较大影响,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李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