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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出台育儿补贴政策,鼓励生娃多措并举

2022-03-24 16:02  来源:汉中日报  字号:T|T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 黄筱

今年全国两会上,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的话题备受关注。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多渠道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新华视点”记者了解到,北京、广东、浙江、湖南、吉林、黑龙江等多个省份出台文件,提出建立育儿补贴制度,一些地方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住房等方面的倾斜政策。

多地明确提出建立育儿补贴制度

自去年以来,多个省份明确提出建立育儿补贴制度。

浙江、湖南、吉林、黑龙江等地在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提出建立育儿补贴制度。比如,浙江省规定,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对三周岁以下的婴幼儿家庭给予育儿津贴、托育费用补助。湖南省鼓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依法生育第二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建立育儿补贴制度。吉林省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育儿补贴制度,不断完善促进生育的配套支持措施;省级财政根据各地制度实施情况给予适当补助。黑龙江省规定,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对依法生育第二个以及以上子女的家庭应当建立育儿补贴制度,边境地区、革命老区育儿补贴可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一些地级市及区县的措施更加细化具体:

四川省攀枝花市公布《关于促进人力资源聚集的十六条政策措施》,对按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攀枝花户籍家庭,每月每孩发放500元育儿补贴金,直至孩子3岁。

甘肃省张掖市临泽县发文规定,对在该县公立医疗机构生育二孩、三孩的临泽户籍常住家庭,二孩每年发放5000元育儿补贴,三孩每年发放10000元育儿补贴,直至孩子3岁。

市场监测和数据分析公司尼尔森IQ发布的《2021母婴行业洞察报告》显示:超过六成生育适龄人群表示生育奖励金及补贴、夫妻共同产假等配套福利能够提升其生育意愿,其中超过半数希望获得更多生育奖励金、抚育及生育医疗补贴。

部分补贴已落地,更多“大招”陆续释放

有不少受访者提到,有能力、有想法生二孩、三孩的家庭往往并不是因为看重补贴,而是他们从中看到国家释放出的鼓励生育的正向信号,“感到国家会更多关注、支持多孩家庭,切实减轻生育、养育负担,整体的氛围会向着生育友好型社会发展。”杭州市一企业白领孟嘉嘉说。

除了部分育儿补贴政策已落地,更多激励“大招”也在陆续释放。

新修订的《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公民接受绝育手术后要求再生育的,其恢复生育手术的费用由受术者所在单位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补助。

今年2月,北京市出台《关于规范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将16项涉及人群广、诊疗必需、技术成熟、安全可靠的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甲类报销范围,包括宫腔内人工授精术、胚胎移植术、精子优选处理等。

江苏省提出,对企业在女职工产假期间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用,生育二孩的给予50%的补贴,生育三孩的给予80%的补贴;减免经济困难家庭入托、入园、入学等费用,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发放婴幼儿托育服务消费券等形式,减轻家庭养育负担。

一些地方还有针对地规定了住房方面的倾斜政策。

北京市提出,未成年子女数量较多的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可以纳入优先配租范围,并在户型选择等方面予以适当照顾。江苏省、安徽省提出,在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临泽县明确规定,对生育二孩、三孩的临泽户籍常住家庭,在该县城区购买商品房时给予4万元政府补助,在各中心集镇等集中居住区购买商品房时给予3万元政府补助。

落实国家关于优化生育政策的部署,还得到一些企业的支持响应。某农牧业上市公司提出,从今年起,员工生育第一胎奖励3万元,第二胎奖励6万元,第三胎奖励9万元。某互联网企业新增生育礼金,分为1000元、2000元和3000元三个等级。

专家建议打好组合拳细化落地政策

育儿补贴发多少、怎么发,社会各界有不同看法和期待。浙江省社会学会会长杨建华表示,不同地区、不同收入的家庭对于育儿的要求和标准不同,具体发多少育儿补贴、以怎样的方式发放合适,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准确测算。

杨建华说,对不同经济条件的群体,补贴的意义不同。“对于高收入群体,每月1000元的育儿补贴激励作用相对有限;对于低收入群体,每月1000元的育儿补贴可能是很重要的经济支持。”

多位受访专家表示,在当前人口生育率偏低的严峻形势下,出台育儿补贴政策很有必要,需要打好组合拳,进一步细化政策,并保证政策切实落地。

杭州市妇女儿童健康服务中心主任陈建芬认为,要进一步降低孩子的生育、教育、养育成本,减少年轻人的压力和负担;建设安全、方便、人性化的生育和育儿支持环境,完善普惠性公共托育事业发展,鼓励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托幼服务等。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永康市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人事专员黄美媚建议,建立健全女性生育假成本共担机制,如对女职工达到一定比例的企业给予税收、财政补贴等奖励和优惠;明确生育假期间生育津贴的来源和支付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为企业降低成本。

多位受访人士建议,全面实施家庭发展计划,探索发展以家庭为单位的就业、养老、住房、税收和保险体系,有效提升家庭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