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社会的安宁 ——记“陕西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商洛中院刑一庭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则是法治社会建设的坚定捍卫者,他们所办案件关涉千千万万人民群众的生活。在商洛中院,有这样一群人,他们孜孜追求、执着坚守,始终让“人民法官”四个字在阳光司法中熠熠生辉。他们就是2021年陕西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获得者——商洛中院刑事审判第一庭。
把每一桩案件都办成“铁”案
刑事审判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容不得半点疏忽。本着不冤枉一个无辜人,也绝不放过一个犯罪分子的初心,商洛中院刑一庭的法官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严密细致办理案件,力争把每一件案件都办成“铁”案。
该庭现有法官干警7人,全庭干警始终牢记刑事审判神圣使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惩罚犯罪,保障人权,以实际行动为全市社会稳定和百姓安宁撑起一片蓝天。
数千页、百余万字,这是商洛中院刑一庭审结的一起涉黑涉恶案件判决书的厚度。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商洛中院刑一庭严惩犯罪、重拳出击,共审结涉黑恶案件9件百余人,结案率100%,其中审结的徐光频等1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是商洛市办理的第一件涉黑案件,成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重大成果。
徐光频等11人涉黑案,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窝藏罪5个罪名、13起犯罪事实,这些案件涉及被告人、罪名众多,在商洛当地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由于该案案情复杂,被告人数多,时间跨度长,案卷多达几箱,案件受理后,为保证审理顺利,商洛中院刑一庭法官多次研判分析案件争议焦点,从严审查把握定罪量刑标准,将大量程序性问题解决在了庭审前。正是由于前期做了大量充分的准备工作,原预计五天的庭审,只用三天就审理结束,该案于2019年8月21日立案受理,2019年9月24日至26日开庭审理,并于2019年10月10日公开宣判。
通过该案的成功审理,商洛中院总结了组织领导、庭审把控、后勤保障等多方面的涉黑案件审判经验,出台了涉黑案件《庭审规则》和《庭审技巧》,指导全市法院涉黑案件审判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发挥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法官是正义的化身、威严的象征。然而,谁能看到每一桩案件背后法官付出的巨大努力。每办理一桩案件,刑一庭的干警都要精心审阅卷宗,审慎分析和研判证据中的疑点矛盾,查阅大量法律法规;每一起案件,干警都要及时给被告人或其单位送达各种法律文书,告知当事人各项权利义务,每当遇到重特大案件,更是严而又严、细之又细,全力做到零差错。
刑一庭在完成审判工作的同时,围绕商洛全市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平安建设主力军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服务社会大局稳定,依法及时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聚众斗殴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案件、高效审理假烟假酒案件数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安全感,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商州法院审理的商州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阮某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案,于2018年11月5日作出判决,宣判后,阮某不服,提出上诉。商洛中院刑一庭受理后,经依法审理,驳回了阮某上诉,维持原审判决,及时惩处了犯罪分子,有力维护了市场秩序,这样的事例只是商洛中院刑一庭执法办案的一个缩影。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2018年,商洛中院刑一庭受该院嘉奖;2019年,商洛中院刑一庭获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2021年,获全国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2022年,获2021年度陕西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通讯员李煜庞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