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 > 资讯频道 > 正文阅读

举办婚礼却未登记,分手时彩礼是否要退还?

2022-03-10 16:02  来源:汉中日报  字号:T|T

近日,城固法院审理了一起要求返还彩礼的婚约财产纠纷。

原告张某男与被告杨某女在外务工时认识,后二人发展成恋人关系。2020年12月,双方长辈对二人结婚事宜进行了商谈,男方给付女方彩礼12万元。2021年4月,原、被告举办了婚礼,但一直未去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之后原、被告分居两地务工,双方缺乏沟通和理解,互不信任,从而产生矛盾,致使双方关系恶化,经双方家人协商劝解未果,二人感情彻底破裂,原告遂起诉被告返还彩礼10万元,同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彩礼是按照习俗缔结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为促进双方感情交往的民事行为。彩礼可视为以双方将来登记结婚作为条件的赠与行为。当双方未能结为夫妻时,应视为所附的条件没有成就,受赠人应当返还全部或者部分彩礼。本案中,原、被告虽然订立了婚约,举办了婚礼,但一直未去民政部门办理婚姻登记,也未补办登记,因此原、被告的婚姻关系法律不予认可。因双方均存在过错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判决由被告返还原告彩礼10万元。

法官说法:

《民法典》1049条规定,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民法典》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最 高人民 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李优 孙光然)

    相关文章
    宗濂书院与医学部举办推进双院协同育人工作座谈会

    3月8日,宗濂书院党总支书记、院务主任陈阳静,院务副主任陈勇一行7人到医学部就双院协同育人、医学生高质量人才培养、专业分流与临床分院、各阶段学生学业与就业情况、四类重点关注学生情况等…[阅读]

    阿里云行业趋势讲座成功举办——跟随阿里云,探寻“飞天”梦

    为了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人才培养与求职就业有机联动,西安交通大学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根据教育部“就业育人”的指导理念,在2022年寒假首次以社会实践形式开展了就业育人活动,…[阅读]

    西电举办第十届本科教学督导聘任会

    3月1日上午,学校召开第十届本科教学督导聘任会暨第一次工作会议。本科生院常务副院长苏涛宣读聘任文件,副校长王泉向第十届本科教学督导颁发聘书,全体本科教学督导组成员参会。 王泉在讲话中…[阅读]

    西安交大举办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新开课教师教学强化培训班

    2月25日,西安交大新开课教师教学强化培训班在兴庆校区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智慧教室举行。培训围绕全面提升教师教学胜任能力主题,设置专题报告和教学设计工作坊。51位将于本学期首次开课的教师参…[阅读]

    研工部举办“研途之声”座谈会 了解研究生思想动态

    为倾听研究生心声,全面深入了解研究生新学期开学后思想动态及学习生活情况,听取研究生对学校教育教学、日常教育管理等方面工作的意见建议,掌握返校研究生思想动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于2月22…[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