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市生态环境局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职尽责,加大对危险废物和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确保各项工作不留死角、核与辐射安全可控,为我市全年生态环境安全奠定了良好基础。
加强检查督导,完成固废申报登记
该局党委部署开展了2021年度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及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工作,完成了全市366家单位集中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达到全覆盖。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危险废物网络在线申报登记,建立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名单,为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加强疫情防控,聚焦医废安全管控
积极配合和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防疫要求,持续强化医废处置监督检查,确保医疗废物全部无害化处置,全年共安全无害化处置医疗废物2613.17吨,其中新冠肺炎疫情确诊/疑似医疗废物133.5吨,达到了日产日清。对市医废中心、石门危废中心处置设施运行情况和处置能力进行了多频次现场检查,加强设施检测维护,制定应急处置预案,保障防控疫情安全处置要求,助力全市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加强专项行动,促进危废污染防治
开展了对全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进行安排部署,对全市重点企业环境安全隐患进行了专项排查整治。全年共消除危险废物环境安全隐患风险点13个,制定印发了《汉中市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开展了塑料污染环境防治专项整治,组织了2期涉危险废物企业固废法律法规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培训,确保了危险废物安全管控。
加强管控力度,严查环境违法案件
加强对危险废物、核与辐射环境污染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危废和辐射环境违法行为。从严审批危险废物转移,全市跨省转移危险废物13起,跨省转移固体废物28起。查处危废和辐射环境违法案件10起,行政处罚148万元,执行电子转移联单6944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约24.68万吨,对辖区内26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了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执法检查,发现辐射环境违法问题18个。圆满通过全国和省市人大常委会“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省生态环境执法总队对我市辐射环境监管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加强试点工作,创新固废管理模式
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汉中市社会源危险废物管理体系建设的通知》,探索推进全市固体废物管理新模式,促进监管、制度、市场、技术、信息化等体系建设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潜能,推动循环经济发展,为创建“无废城市”做好全面准备。 (刘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