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市监局快速处理一起消费纠纷
(通讯员 陈珊)近日,消费者吴某到平利县市监局消费维权中心投诉,称其在县城某品牌运动鞋专卖店,以270元的价格购买黑色运动鞋一双,穿着一个多月后,运动鞋出现鞋面破损现象。消费者自行到该专卖店反映情况,要求更换一双新鞋或者退鞋退款,店员拒绝了其退换货要求。消费者吴某遂求助于县市监局,希望问题能得到解决。
接到投诉,该局执法人员先提取该运动鞋的购货发票和对鞋面破损情况进行核实;然后到该店进行调查了解。原来吴某所购买的运动鞋出现破损时,已超出约定保质期7天,该店以此为由拒绝了退换货,且店铺负责人提供了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及产品质检合格证明等凭证。随后,执法人员耐心地向吴某告知调查了解的情况,并向其讲解《鞋类三包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希望其能提出更加理性的赔偿诉求。最终,经组织买卖双方当面调解,该专卖店同意补偿消费者一定的鞋子维修费用,消费者吴某对处理结果表示认可。
消费无小事,维权暖民心。据悉,仅2021年该局就接到各类消费投诉举报320余件,投诉内容涉及食品、药品、广告、房产、电器、合同、预付卡、价格等多方面。该局本着用心用情服务群众,及时挽回消费者损失,解决其合理诉求,有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维护了辖区市场的稳定有序。